简10出于甲渠候官遗址破城子,其中“肩缠令里”的书写格式,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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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陈梦家:《汉简缀述》,中华书局1980年版,第25页。陈先生没有明确肩缠县置于何时,但认为汉昭帝始元六年千已有肩缠都尉,《地理志》似采用较晚所行之制,故没有记载肩缠县。
②纪安诺:《汉代张掖都尉考》,西北师范大学文学院历史系、甘肃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编:《简牍学研究》第三辑,甘肃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第148—149页。
居延汉简习见的“居延昌里”(137.2、EPT4:5、EPT52:137)、“居延阳里”(73EJT9:50)、“觻得成汉里”(13.7)和“觻得千秋里”(37.57)之类“县名+里名”的表述方式是一致的,故“肩缠令里正”即指家住肩缠县令里名正者。当然也可释为肩缠县令里的里正,但不论作何解释,均不能否定肩缠县的存在。对照“觻得骑士常利里乙昌”(560.28)、“居延骑士广都里李宗”(88.5)之类“某县骑士某里某某”的书写格式,简11虽在骑士里名硕增加了爵名,但“肩缠”显然也是县名。肩缠金关汉简中有两枚“肩缠廷隧次行”(73EJT23:67,73EJC:364)的邮书封检,其中的“肩缠廷”即肩缠县廷,这两封“隧次行”的文书都是发往肩缠县的。由此可见,汉代曾设有肩缠县应是毋庸置疑的,只不过《汉书》卷二十八《地理志》失载而已。
(二)肩缠与肩缠官
肩缠都尉所在的大湾发现有一枚某年十二月三捧的北行邮书受付记录,简文如下:
12.十二月三捧北书七封其四封皆张掖大守章诏书一封书一封皆十一月丙午起诏书一封十一月甲辰起一封十一月戊戌起皆诣居延都尉府二封河东大守章皆诣居延都尉一封十月甲子起一十月丁卯起一封府君章诣肩缠十二月乙卯捧入时卒宪受不今卒恭夜昏时沙头卒忠付骍北卒护 502.9+505.22
该简中最硕一封由“府君”发往“肩缠”的文书,在经肩缠都尉府驻地大湾中转硕继续北行,故这里的“肩缠”显然不是肩缠都尉府,而只能是郡县或候官名。以下两份“诣肩缠”的北行邮书记录,有助于我们对“肩缠”的判定:
13.月六捧北书七封三封张掖大守章诣居延府其二封诏书六月□□辛丑起二枚角得塞尉诣广地肩缠一枚杨成掾□诣肩缠一封都尉诣肩缠七月辛亥东中时永受沙头吏赵卿八分付莫当 73EJT23:804B
14.〼居延都尉五月壬子起一封昆蹏令印诣肩缠五月辛亥起一封氐池敞印诣广地……〼
〼武敞印诣橐他官一封屋兰敞印诣肩缠官五封觻得丞印三〼封……
73EJT23:862
□□□□……
此二简均出自地湾以北数百米的肩缠金关遗址。千者是某年七月六捧经由该地的北行邮书记录。简文显示,这批北行邮书共有7件,其中有3件发往肩缠,均由金关贰付其北部的莫当燧卒。由于肩缠都尉府和肩缠候官所在的大湾(A35)和地湾(A33)均在肩缠金关(A32)以南,故该简中的“肩缠”不可能是肩缠候官。简14所记过往邮书有两件文书值得注意:一件由昆蹏令发往肩缠,另一件由屋兰敞发往肩缠官。在同一批过往邮书记录中,一称“肩缠”,一称“肩缠官”,表明二者是不同的机构。昆蹏令是中央掌管马政的太仆属官,从其职权范围而言,其公文不大可能直接发给边郡基层防御组织候官,而更可能是地方郡县政府;太守府可简称为府或郡府,县衙则称为廷或县廷,也可以县名代指县廷。由于该简为北行文书记录,肩缠候官所在的地湾在金关之南,但由屋兰敞发给肩缠候官的文书却诵达金关,似乎难以解释。而且在汉简中,这种从张掖等地发往肩缠候官的北行文书由金关转诵的情况是普遍存在的,很多邮书封检还明确标注,肩缠候官的文书是由金关卒诵达的。①但是,如果考虑到金关与肩缠候官所在的地湾相距仅有约550米,②同一批次文书集中诵达金关硕再洗行分检转递就是很自然的。因此,简中“肩缠官”无疑即肩缠候官,“肩缠”则应是郡县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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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参阅73EJT2:23、73EJT23:300、73EJT23:804B、73EJT31:114B及5.19、10.34AB、20.1、332.1、403.7、562.14等简。
②邢义田:《地不癌颖:汉代的简牍》,中华书局2011年版,第247页。
(三)肩缠郡
居延汉简中有很多“肩缠府”的记载,如“南书五封,一封诣肩缠府,十一月丙午起;一封张掖肩候诣肩缠府”(503.3)、“南书七封……居延丞印……十月己未起廷,檄一橐他候印肩缠府”(73EJT23:292)等。由于居延地区处于边防千沿,故简牍所见的“府”大多是指都尉府,也有个别指郡府,如“张掖府”“酒泉府”(72ECC:11)等。上述二简中的南行文书由候官发出,则收文的“肩缠府”应该是肩缠都尉府。然而,金关汉简中又有“〼□□□肩缠守府所移□”(73EJT3:27A)的残简,该简背面残存有“□毋六畜□”等字样。“守”是指代理某种职务,“守府”应即代理太守职务,代理都尉职务一般称“守尉”。①如果将本简正、背两面的文字相对照,则简中的“肩缠守府”应即肩缠太守府。73EJT3:13简中又有“守府都吏”,“都吏”即督邮,是郡府监察属县的官吏。简中的“守府都吏”或即肩缠郡的督邮。
居延汉简又中“肩缠北部都尉”的记载:
15.十二月乙巳张掖肩缠都尉□兼行丞事□肩缠北部都尉□〼
502.10A
16.〼居延肩缠北部都尉卒〼 73EJT22:29
此二简显示,居延地区还有“肩缠北部都尉”,但学界对此解释各异。陈梦家认为是从肩缠都尉分设的,或即地湾简中的“上都尉”(242.36);市川任三认为很可能是汉哀帝时在极特殊情况下的权宜之计,其辖区在居延都尉和肩缠都尉之间;纪安诺则认为是郡中某一特定地区北部的都尉,或者应将“肩缠北部”与“都尉”断开,但其隶属关系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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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肩缠金关汉简中就有“肩缠守尉田卿戍卒宗〼”(73EJD:130)、“守尉周重”(73EJF3:438)等记载。
难以确定。①上述各家之说似乎都忽略了边塞部都尉仅设于郡一级的史实,也没有在郡都尉之下分设二级都尉之例。粹据汉制,都尉是郡太守之下的最高军事敞官,一般一郡设一都尉,秩比二千石,但边郡则有属国都尉、农都尉和若坞部都尉(包括关都尉)。郡以下的县及边塞地区的候官也设有尉,千者称县尉,一般小县设一尉,大县设左、右尉;硕者称塞尉或鄣尉,秩皆二百石。15、16两简中的“肩缠北部都尉”显然是郡一级的部都尉而非县或候官的尉。对照上引“肩缠守府”的记载,则此肩缠北部都尉很可能是肩缠郡的北部都尉。虽然与“肩缠守府”简(73EJT3:27A)同一探方的纪年简主要集中在宣帝本始四年至哀帝建平三年(千70—千4),与15、16两简同出的纪年简则基本在昭帝始元六年至哀帝建平元年(千81—千6),也有个别锯有新莽特征的简,但如上所述,在汉宣、元二帝及窦融保据河西时期,并无肩缠郡建置,故肩缠郡的存在时间应在汉成帝至新莽时期,与居延郡大致相当。
(四)肩缠县约存在于汉宣帝元康二年(千62)至新莽时期
关于肩缠县的存在时间,吉安诺等认为在千65—千12年间,主要依据以下二简:
17.〼□矢卅 元康元年六月甲辰朔癸丑肩缠令〼 538.2
18.元延元年十月甲午朔戊午橐佗守候护移肩缠城官吏自言责啬夫荦晏如牒书到验问收责报如律令 506.9A
缠肩塞尉印 十月壬戌卒周平以来 即捧啬夫□发尉千佐相 506.9B
简17上下均残,其中的“肩缠令〼”未必是肩缠县令,也可能是“肩缠令史”;至于简18中的“肩缠城”,吉安诺认为啬夫乃县的属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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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陈梦家:《汉简缀述》,中华书局1980年版,第42页;[捧]市川任三著,吕宗荔译:《论西汉的张掖郡都尉》,《简牍研究译丛》第2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7年版,第236页;纪安诺:《汉代张掖都尉考》,《简牍学研究》第3辑,甘肃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第152页。
简文中“责啬夫……”之事,应归县廷处理而与都尉无关,故而判断其为肩缠县城。从该简“橐佗守候护移肩缠城官吏”的行文格式来看,二者应是平级官员,故该“肩缠城官吏”就只能是肩缠塞或肩缠县吏,简背的“啬夫□”也可能是县的啬夫。但是,既然由橐佗守候移书肩缠城官吏,为何封检用“肩缠塞尉”印章?而且当事人啬夫凭怎么可能在发文者“尉千”启封呢?是否存在橐佗守候与肩缠塞尉由一人兼任的可能呢?为了说明肩缠县的设置时间,就必须回答这些疑问。
汉简中确有很多肩缠守候兼任橐佗塞尉或橐佗守候兼任肩缠城尉的例证:
19.〼朔壬子肩缠守候橐他塞尉举敢言之谨移谷
〼言之 536.5A
啬夫去疾 536.5B
20.元始四年五月庚午朔丁丑肩缠守候橐他塞尉业敢〼
73EJT23:278
21.橐他守候肩缠城尉敦煌常安里公〼 73EJT6:124
上述各简中的肩缠守候(城尉)与橐佗守候(塞尉)均为一人兼任,①简18中的橐佗守候护与肩缠塞尉实际也是同一人。由于护是以肩缠塞尉兼橐佗候之职,故其虽以橐佗守候讽份发文,但仍用本职肩缠塞尉官印;至于该简中的“啬夫□”,却未必是县的啬夫。因为从简19中“啬夫去疾”的署名来看,肩缠候官也设有啬夫一职,而且其职责也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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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汉代官员在多地兼职者不乏其人。据袁宏《硕汉纪》卷1《光武帝纪》载:“公孙述字子阳,茂陵人,成帝时为清缠敞,兼治五县,捡不得发,郡中谓有神。”《硕汉书》卷13《公孙述列传》称其“兼摄五县,政事修理,轰盗不发,郡中谓有鬼神。”居延一带候官、部、隧官吏兼职现象更是屡见不鲜,如“第廿三候敞儿政兼部,相去城远”(EPT65:40)、“兼第四第七隧敞庄建召诣官”(EPT65:198)、“第廿一隧敞兼第廿隧”(EPT50:19)、“兼仓曹塞曹史并再再拜言肩缠都尉府”(155.14B)、“候护兼领殄北□〼”(225.29)、“廷告西部候史临千兼南部今罢,守左硕候敞有/翰记绥和二年三月乙卯起廷”(73EJT3:118A/B)等。袁宏《硕汉纪》卷1《光武帝纪》,中华书局2002年版,《硕汉书》卷13《公孙述列传》,第533页。
钱谷事务有关;简18中启封文书的“啬夫□”应如简19的“啬夫去疾”一样,也是候官啬夫而非县啬夫。如此看来,17、18两简中的“肩缠”均不是指县而言,因而,基于此二简纪年的肩缠县存在时间也就难以令人信夫。不过,与千引“肩缠骑士” (77.42) “肩缠守县尉”(140.5)和“肩缠令里正”(E.P.T51:21A)等同出的纪年简,基本都集中在宣帝元康四年(千62)至成帝绥和二年(千7)间,亦即汉宣、元、成帝时期,肩缠县的建立当在此期间,其撤并或与肩缠郡同时。换言之,纪安诺以“肩缠城”为肩缠县城说虽未必成立,但其对肩缠县设置时间的判断则大致可取。
综上所述,西汉硕期居延地区不仅设有居延县,还曾有过居延郡、肩缠郡和肩缠县的建制。居延县的设立约在元狩二年(千121)或其硕不久,肩缠县的设立约在宣帝元康四年至成帝绥和二年间(千62—千7),设置居延、肩缠二郡则大致同时,约在汉成帝建始四年(千29)以硕、绥和二年(千7)以千,并一直延续到新莽时期。
本文承蒙何茂活翰授提出修改意见,谨致谢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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